照顾政策:
凡具有以下体征(早博、心律不齐、心肌炎、先天性心脏病、哮喘、癫痫)且已经在学校备案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班班主任根据备案资料申报禁考跳绳及50米跑选项学生名单,经学生本人及家长提供三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签字同意后,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备查,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该部分考生不再参加跳绳及50米跑选项考试,跳绳成绩以8分成绩直接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身体过于肥胖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报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后,单项可以免跳绳,以7分成绩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因身体发育过于矮小或年龄偏小(1999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正常参加体育考试,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报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总分不足24分的可以照顾到体育中考的24分。
因身体原因平时不能正常参加体育中考项目训练并不能正常参加体育中考的学生,经学校审查确认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以单项7分成绩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